近期,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的居民反映,他们所在的楼栋大多数住户是高龄老人,对于加装电梯的需求十分迫切。然而,由于电梯报建工作受到种种阻碍,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他们六年之久,因此还向媒体反映。
据了解这是一个老旧小区,许多楼栋已经装上了电梯,但是103号之一西梯单元的电梯却迟迟未能安装。据电梯加建委托人刘先生介绍,单元内的所有住户均已同意加装电梯,但是由于规划部门认为电梯井道设计方案会影响对面户型的采光,因此需要征得对面楼栋所有住户的同意才能施工。目前,还有两户居民反对加装电梯。
根据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》,电梯井道与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“严重遮挡”。记者在现场测量发现,103号之一西梯与对面102号楼1至3层的距离为6米,符合规定,但与4至6楼的距离为5.5米,不符合规定。因此,加装电梯的方案受到了阻碍。
单元内的住户对此感到十分无奈,尤其是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。他们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,以便享受到电梯带来的便利。刘先生也表示,他愿意尽力协调,甚至提供补偿,以求得对面楼栋住户的理解和支持。不过,部分住户拒绝了刘先生的请求,使得电梯加建事宜陷入僵局。
对于社区居民要求按照旧楼适用旧规定的诉求,法律专家表示:原严重遮挡概念存在没有上位法和国标、地标依据支持等缺陷,实施工作中争议性较大,影响了广州市老城区内加装电梯的硬需求,不具操作性。目前广州市的相关部门正对2024年9月底届满失效的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》进行修改,草拟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取消了严重遮挡概念,由消防间距标准的要求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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