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市住房和城更新局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《十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,分别从建筑、采光通风、消防、结构等方面进行指导,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。《导则》提出,加装电梯宜首选平层进入相应楼层为主要方式。
《导则》第三章指出,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首选平层进入相应楼层为主要方式,当无法实现时,可采取半层进入的方式。
据了解,许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,居民上下楼还需步行半层楼梯,这种电梯被称为传统电梯。对乘坐轮椅等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,传统电梯无法彻底解决他们的出行问题。平层进入电梯则可通过电梯直达自家房屋所在楼层,打通出行的“最后半层”。
现阶段,我市平层电梯加装数量并不多,根据走访情况看,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开始选择这种方式加装电梯,如郧中家园小区、人民医院家属楼等。
此外,有些楼栋要实现平层进入自家楼层,需要在室外增设连廊。此前,我市对增设连廊的面积等方面并无明确规定,此次《导则》对连廊面积进行了明确,加装电梯增设连廊遵循就近原则,连廊尺寸应严格控制且符合消防相关要求,净宽不小于1.2米,不大于1.8米,长度上依就近入户为原则,但不应超过单侧两开间。来源:十堰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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